课程信息
课程介绍
自考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为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体系,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自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学生、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并选择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作为主考院校。全部成绩合格后由“教育考试院”和“有资质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自考毕业/学位证书国家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自考、成考(电大、远程教育)的区别:
方 式 | 自学考试 | 成考(电大、远程教育) |
办校主体 | 各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师资力量较强的高等院校联合管理组织考试。 | 成人高考和网络教育的办学主体一般为高等学校的继续教育学院。 |
招生对象 | 在职人员及待业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在校大学生。 | 在职人员及待业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考试 | 学习形式不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由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 |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由学校自主招生、颁发毕业证书。 |
文 凭 | 毕业证书上分别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盖章。 | 成考和网络教育的文凭由各大学的成教学院颁发。 |
考试难度 | 参加全国自学考试,宽进严出 | 考试难度不大,自主考试,宽进宽出 |
学习方式 | 形式不限,可脱产学习与业余自学 | 网上视频教学和业余学习 |
文凭含金量 | 自考通过率低,难度高,社会认可度很高。尤其是北京地区。 | 和普通全日制一样是国家承认的,文凭认可度低于自考 |
申请学位程序:
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2份,2寸免冠照片一张。
⒉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⒊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⒋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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